“就在我的眼前,我老公和女儿被水冲走了!我老来没伴,宝宝刚满周岁就没了妈妈,我们一老一小以后怎么办?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接受啊!”
据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2月6日通报,上午11时左右,因上游蓄水钢坝放水,建阳水南桥下河滩地有2人落水;12月9日通报,落水2人经全力搜救已打捞出水,均无生命体征。善后事宜正积极妥善处理,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连日来,海都记者深入走访调查,力图还原事件真相,探寻小型拦河坝运行的经验教训,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你们到窗口去看,就在那个桥墩边上,两个活生生的大人被冲走了!我受不了,不敢看!”12月15日,面对登门采访的海都记者,虞女士止不住又流下眼泪,事发后十天她都背对窗口远坐,哪怕是已经拉上了窗帘。
虞女士回忆,12月6日上午十点多,她和老伴、女儿带着小孙女,一家四口下楼到水南大桥下的河滩晒太阳。
当时除了我们一家,还有另外两个人。大水突然就冲下来了!没听到任何警报!水一下子就没过了女儿膝盖,我尝试往岸上跑,但摔倒了,站起来又摔下去有三四次,老伴看到后就冲去救女儿,没想到陷入深水区,双双被冲走。
目击者汪先生向海都记者证实,当天偏冷,户外太阳较大,共有6个人在河滩晒太阳,上游突然放水急冲而下,水势很猛。
“先是一个年轻的女子被冲倒,旁边一个年龄比较大的男子去拉她,也被冲走了。”汪先生说,当时他也没听到警报声,事后得知落水两人是父女,街坊邻居都很为他们难过,同时也有点后怕,“那个河滩经常有人去玩,竟然发生这种事情,太危险!”
虞女士说,他们一家是2009年搬到现在的住处,以前也有看到钢坝开闸放水,印象中都是两侧闸门同时下放、逐渐放水,事后她得知这次只先开了靠近事发地这侧的闸门,水量就特别大。
“河底的沙子和黄泥夹杂着,汹涌冲下来!”虞女士认为,河滩入口没有设置警告牌和护栏禁止入内,放水前也没有通知或警报提醒,导致悲剧发生,希望能依法严惩责任人员,还死者一个公道、给生者足够慰藉。
12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建阳区水南大桥,现场正在改扩建施工。沿着台阶下步行道,能够正常的看到石碑显示,事发河段是建阳区“万里安全生态水系示范项目”、“麻阳溪两岸绿水景观工程”。
事发河段是建阳区“万里安全生态水系示范项目”、“麻阳溪两岸绿水景观工程”
记者在现场看到,靠近事发地岸边是当地健康步道的起点,健康步道与河道间没有护栏进行安全隔离。步行道和的河滩就隔着细细的水流,通过一些突起的石块,成年人可以轻易走到河滩,在桥墩附近河滩玩耍。
麻阳溪景观钢坝就在河滩上游大约百米,跟事发河滩就隔着水南大桥的桥墩。钢坝由左右两块钢板和中间一个水泥墩构成。
附近居民介绍,事发地是当地居民比较常去的地方,“每到周末就会有很多人在那河滩上玩,如果上游突然放水,河滩上的人很难幸免。”
在水南大桥下的两侧河岸,都有台阶能进入沿河步行道,不过两岸有着明显的区别:北岸都装上了护栏;南岸从桥墩周边往下游没有护栏防止相关人员入内、也未曾发现警告标识,从步行道到河滩已经走出了一条明显的路,还有人种菜。
当天上午下着小雨,在海都记者走访时,还可以在对岸看到有人在河边洗衣服,就在事发河滩不远处。
“这个很正常的啦,只要不是大水突然冲下来,应该是没事的。”附近居民范先生说,在搜救结束后,现场很快就恢复了原样,大家的警戒心好像也就跟着消失了。
带着疑问,海都记者通过知情人士拿到建阳区游泳协会会长刘桦的电话并联系求证此事,但是刘桦矢口否认,表明了自己并不知情。
海都记者前往建阳区水利局采访时,办公室朱主任表明了自己也有听过类似的传言,但是一切要以调查组的结论为准;同时,办公室不具备向外发布相关消息的职能,局长正在开会,分管领导已下乡,相关科室负责人不在局里。海都记者提出能否给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来进行电话采访,被朱主任拒绝。
建阳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的人介绍,此前有注意到坊间流传的这个说法,但目前并不清楚详细情况,要等调查结论出来后才能明晰放水的具体原因。
朱主任说,景观钢坝的管理已经通过招标外包给南平市金结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结公司”),事发后该公司两名操作人员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并刑拘。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2021年-2023年南平市建阳区中心城区排涝站日常运行维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显示,金结公司作为该项目合同的供应商,负责城区三座排涝站及两座景观坝(童游排涝站、北门排涝站、由源溪排涝站、麻阳溪景观钢坝、二中气盾坝)日常运行维护,其中麻阳溪景观钢坝下游就是本次事件的事发地点。
海都记者联系金结公司提出采访要求时,被告知已经委托给福建仟杰律师事务所吴开华律师,授权律师接受采访。吴开华说,金结公司作为麻阳溪景观钢坝的受托方,是否放水及放多少水是根据水利部门的通知执行,金结公司的保障义务是河坝附近目光所及的地方;如果当事各方对河滩的安全保障措施得当,伤亡事故就不会发生。
吴开华说,金结公司作为景观钢坝的具体管理受托方,并不回避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的责任,愿意配合调查,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会回避,并愿意对遇难者家属做出足够的合理补偿。
根据当地居民的指引,海都记者来到江滨巷找到被周边店家指认是钢坝管理房的地方,但现场并没有人,通过门缝能够正常的看到,内外两层铁门都是锁着的,外人没办法进入,也看不到操作规范或相关记录。
在海都记者多次沟通后,吴开华律师提供了“建阳区麻阳溪钢坝操作规程”,内容都是对机器设备的操作事项做了说明,关于在钢坝操作中对周边人员安全需要注意的几点没有体现。
该局办公室朱主任在拨打了几个电话之后,给出的答复同样是“以调查组结论为准”。
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水利专业的人介绍,对于水库运行一般都有严格的要求,比如开闸放水,事前预警、控制流量、人员在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拦河坝的运行规范和监管,相对来说就比较宽泛,还在于这种小坝数量太多、情况各异。
海都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尚未发现建阳区水利局对麻阳溪景观钢坝的运行要求和监管记录。不过,对拦河坝的运行和管理,也有例可循:2011年,福建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关于文川河拦河坝蓄水运行及河道管理的通告》就明确规定,“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禁止任何人擅自进入文川河,特别是拦河坝上、下游1000米内的河道内从事任何活动”。
上述专业的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规定,禁止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赔偿相应的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监理人员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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