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房子征收评价成果客观公平,逐步增强可操作性,更好地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非经营用房基准价格》《房子装饰装饰及隶属设备征收补偿评价重置成新价格》《市区征收房子等级和建安工程重置价格规范》和《市区工业生产厂房征收房子等级和建安工程重置价格规范》四个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评价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履行。
本告诉适用于本市市区(不含金坛区)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子和用于产权互换房子的价值评价,被征收房子相似房地产的商场行情报价测算,以及对相关评价成果做复核评价和判定等活动。
武进区、新北区非住所中的非经营用房基准价格由区住建、征收等部分参照本告诉拟定并报市住建部分同意后履行。
本告诉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实施之日前已收取房子拆迁许可证和已发布房子征收决议公告的项目仍按原相关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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